壮族香火球

香火球,是流传于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、大塘镇及钦州市的小董、那蒙、大寺、长滩、新棠一带的一项壮族传统民间体育竞技活动,起源于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古元村,距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。

香火球的来历,还有一段为人们世代相传,内容凄美的故事:三百多年前的古元村,渺无人烟,因长有许多高大的苦楝树而得名“古楝”。建村伊始,人们种植的农作物面临与禽兽争食的现实。有时眼看丰收在望,却因守护庄稼时稍有懈怠,就被鸟鼠抢食一空。古元村的第一代创建者,就因遭此劫难而差点投河自尽。好在得到冥冥中神的恩赐与启迪,用鸡毛制作了貌似老鹰的球体,才保护了农作物,获得农业丰收,因球中插香,故称香火球,亦称丰收球。

自那以后,古元村等地的壮、汉族村民每逢春节,就制作大量的香火球,一是节后拿到庄稼地里悬挂,保护庄稼;二是用作娱乐或比赛活动;三是感谢神的恩德,祈祷丰年。

此项活动最后渐渐发展为类似于现代羽毛球的体育和竞技项目。香火球原为村中男性结合习武的民间体育健身项目,后来女性也加入娱乐和比赛;再后来是村中姓氏同族间进行单打、双打、混双等比赛,并迅速向大塘及钦州市的小董、那蒙、大寺、长滩、新棠等更广大的区域传播,成为当时蔚为大观的民间体育竞技活动。

香火球娱乐活动的场地要求不太讲究,空旷地或草坪、房前屋后均可,其大小宽窄也没有严格规定,视场地的宽窄而定。参与人数也是可多可少,以场地内运动员腾挪运动空间较宽松为宜。但如果是比赛,则严谨一些,需先到土地庙焚香祭拜方可进行比赛,一般以五局为一场,每局打15个球,以胜三局为赢方。

作为岭南地区独具特色的壮族传统体育竞技活动,香火球以其强劲的竞技性和娱乐性,在当地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,它不仅对研究和丰富壮族体育文化具有重要的价值,对发展体育运动,增强人民体质,带动和促进整个广西壮民族体育的发展和弘扬,以及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,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,建设和谐文化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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