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族婚俗历史悠久,壮族巫教经文《布洛陀经诗》记载:“你若是男人,不远嫁他乡;因你是女儿,才嫁你出门”。其实,壮族男婚女嫁的婚俗远比这部产生于明朝,距今600多年的经诗要早得多。壮民族在人类从母氏社会走进父氏社会以后,就已经产生了男婚女嫁的习俗,隆安壮民的婚姻习俗,正是从古壮族的婚姻习俗里延伸而来的。
壮族婚俗仪式的程序与最大特点主要有六点:一是以歌联姻,对歌择偶。据隆安县志记载:“解放前,布泉龙礼村多助屯,每年农历三月初四初五,都有几百男女青年从早到晚对唱山歌,并在对歌中寻觅自己的伴侣。”此外按照“父母之命,媒约之言”确定终身。二是换年庚,送聘金。即交换男女年庚“八字”进行“合命”,择日送上礼金,商定婚期。三是迎亲。迎亲前一日俗称“口干”,男方家将猪肉、白米、白酒等礼品送到女方家,供其请客。迎亲之日俗称“正干”,男方家张灯结彩,杀猪宰羊,宴请宾朋,新郎身挂红绸带,骑上大红马随迎亲队,抬上花轿和礼品、庚帖等彩礼浩浩荡荡到女方家迎亲。四是下楼梯、上花轿。“下楼梯”源于壮族民居“干栏”建筑,出门办事均要下楼梯,故女儿出嫁,也称为“下楼梯”。“下楼梯” 和紧接的上花轿仪式在壮族婚俗中意义重大。五是拜堂。一对新人先在中堂谒拜祖先神位,叩拜家公家婆,然后才进洞房。洞房当晚,新娘在新房中设宴款待十姐妹和伴娘等人,新郎不能随意闯入。六是新婚贺词仪式。新郎新娘拜堂完毕,婚宴正式开始,为求吉利,在婚宴当中特邀山歌好手前来举行新婚贺词演唱。七是回娘家,俗称“回面”。拜堂后第二天早上,新娘吃完早餐,便由接娘闺女陪同回娘家,并于当日返回,从此落户夫家。